為確保國有資產保值增值,提高企業(yè)經濟效益,按照因地制宜原則,
(略)研究決定,對現(xiàn)代下呂浦
(略)場空置攤位實施招商。為了讓意向承租者明確合作條件,使雙方達到互惠互利雙贏合作的目的,特將招商有關事項說明如下:
1、基本情況:空置攤位大小、經營類別、日基準交易額及交易費率見下表:
(略)
經營類別
攤位面積(㎡)
經營保證金(元)
日基準交易額(元)
交易費率
13
干水產
12.37
5000
1050
5%
①日均交易額若等于日基準交易額,以日基準交易額、基準交易費率計收該結算周期的應收交易服務費。
②日均交易額若高于日基準交易額,按以下方式:
(略)
③日均交易額若低于日基準交易額的,按以下方式:
(略)
2、承租期限:首次租賃期限為合同簽訂之日起至2025年10月2日止,期滿后
(略)。
3、招商對象: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或具備獨立法人資格的企業(yè)(未在“
(略)”和“信用中國”網站被列入失信被執(zhí)行人、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當事人等負面名單),
(略)場的經營理念,愿意
(略)場的管理。
4、承租人確定:經審核確認的意向承租者
①公告期內產生意向承租人的,通過競價形式最終確定承租人。意向承租
(略)場規(guī)定時間參加攤位競價會,競得人應于競價成交后,應于招商結果公示期結束之日起2日簽訂《攤位經營使用合同》,否則視為違約。
②公告期內沒有產生意向承租人,公告期滿延長至2024年10月10日16時止,有意向承租的,若上述攤位仍處于待租狀態(tài),在招商條件不變的前提下,根據(jù)“先到先得”的原則,
(略)審核確認后,
(略)帳戶的時間為準。承租人應于招商結果公示期結束之日起2日簽訂《攤位經營使用合同》,否則視為違約。
5、保證金:意向承租者須預交不計息保證金(見基本情況表),若確定為最終承租人的,雙方簽訂合同,保證金轉為不計息攤位經營保證金;如承租人競價成功后不簽訂合同,視為違約,
(略)作為違約金收取,不予退還。審核或競價后確定為非最終承租人的,保證金一次性退回。
6、報名起止日期:本公告期為3個工作日,即2024年9月11日起至2024年9月13日16時止(以銀行到賬時間為準)。歡迎有意向的單位:
(略)
7、合同樣本:由市場方提供,請仔細閱讀合同條款。
自公告之日起,有關單位:
(略)
報名地點:
(略)
報名電話:0577–
(略)聯(lián)系人:
(略)
現(xiàn)代下呂浦
(略)場
2024年9月10日
|
詳細信息及聯(lián)系方式只對會員開放
請登錄/申請免費試用成為會員
18788898240
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