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略)2024年第一批自控渠道特許經(jīng)營合作招商項目(第二次)于2024年9月19日9時30分開標,已按比選文件規(guī)定的評選方法及相關規(guī)定的要求完成評審工作,現(xiàn)將中選候選人公示如下:
采購包2:
第一中選候選人:寧
(略)鎮(zhèn)靜滿通訊服務部
采購包6:
第一中選候選人:
(略)(略)全嘉通信器材經(jīng)營部
(略)規(guī)章制度,現(xiàn)將異議提出的要求告知如下:
(一)異議應以書面形式實名提出,書面異議材料應當包括以下內(nèi)容:
1、異議人的名稱:
(略)
2、項目名稱:
(略)
3、被異議人的名稱:
(略)
4、具體的異議事項、基本事實及必要的證明材料,并說明該信息的正當來源渠道;
5、明確的請求及主張;
6、提起異議的日期。
異議人是法人的,異議材料必須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權(quán)代表簽字并蓋章;其他組織或者自然人提出異議的,異議材料必須由其主要負責人或者異議人本人簽字,并附有效身份證明復印件。異議人需要修改、補充異議材料的,應當在異議期內(nèi)提交修改或補充材料。
(二)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不予受理:
1、異議人未參與異議相關項目的應答,或者與異議相關項目無任何利害關系;
2、超出異議提出的規(guī)定時限;
3、異議事項不客觀具體,含有主觀猜測內(nèi)容,未提供有效線索、難以查證;
4、異議材料未署具異議人真實姓名、簽字和有效聯(lián)系方式:
(略)
5、對其他應答人的應答文件內(nèi)容提出異議,但無法提供異議內(nèi)容的合法來源渠道;
6、采購人:
(略)
7、異議事項已進入異議處理、行政復議或行政訴訟程序。
(三)其他相關要求:
1、采購人:
(略)
2、異議事項如屬于惡意攻擊或虛構(gòu)事實的,將追究異議人的負面行為責任。
中選候選人公示期為公示之日起連續(xù)3日,公示截止時間為2024年9月23日。公示期內(nèi),如對中選候選人存在疑問,可以書面形式實名向采購人:
(略)
特此公示。
1.業(yè)務咨詢聯(lián)系方式:
(略)
采購代理機構(gòu):
(略)
采購代理機構(gòu):
(略)
采購代理機構(gòu):
(略)
2.應答人認為采購人:
(略)
采購人:
(略)
2024年9月20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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